requestId:685d651da03e20.62760511.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据快报反映,2013年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16964.40亿元,增长15.21%。其中:地方级收入10749.26亿元,增长26.58%,占63.36%;中央级收入6215.14亿元,下降0.27%,占36.64%。
(二)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75.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11%,同比增长13.60%(详见附件一表1),收入总量连续23年位居全国各省(市、区)首位。
按主要税种划分。国内增值税1058.86亿元,增长33.38%(自然口径,下同);营业税1635.65亿元,增长5.07%;企业所得税970.09亿元,增长8.88%;个人所得税348.02亿元,增长7.84%。
按税收与非税收入占比划分。税收收入5762.75亿元,非税收入1312.79亿元,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45%。
按预算级次划分。省、市、县三级收入增长协调,分别增长13.45%、12.93%和14.97%,各级次收入增幅差距较小,县级收入增幅高于省、市级,基层财政自身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按区域划分。珠三角九市、东西北十二市收入分别增长13.03%和17.23%,东西北十二市收入增幅高于珠三角4.2个百分点,占全省市县收入的15.29%,较上年提高了0.47个百分点。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包養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65.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19%,增长13.73%,主要执行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一表3):
按支出科目分。(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1.77亿元,增长14.34%。(2)公共安全支出641.88亿元,增长5.26%。(3)教育支出1699.64亿元,增长15.90%。(4)科学技术支出337.57亿元,增长38.0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01亿元,增长5.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34亿元,增长20.78%。(7)医疗卫生支出557.18亿元,增长12.07%。(8)节能环保支出295.95亿元,增长28.75%。(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73.05亿元,增长8.33%。(10)农林水事务支出566.60亿元,增长4.84%。(11)交通运输支出647.21亿元,增长34.06%。(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9.79亿元,下降18.89%。主要原因是广州从2013年起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原在该科目反映的有关支出调整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13)住房保障支出206.72亿元,增长19.50%。
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各项补助款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以及上解中央项目后,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具体结余金额待决算完成后确定)。
2.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执行情况如下:税收收入1460.38亿元,其中增值税88.20亿元,增长251.34%;营业税728.46亿元,增长10.29%;企业所得税383.55亿元,增长9.17%;个人所得税104.78亿元,增长14.14%;土地增值税155.21亿元,增长1%。非税收入106.15亿元,增长7.84%。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013年省级财政总收入2793.01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省级财政总支出2791.23亿元,比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预算增加236.87亿元,主要是按规定报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议审批后,增加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1亿元、省级超收收入和上年净结余安排支出115.87亿元。剔除列收列支项目等不可比因素后,2013年省级超收收入中86%用于改善社会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均衡区域发展水平。
2013年省级财政总支出2791.23亿元中,按预算级次划分,(1)省本级支出 888.11亿元,占31.82%;(2)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759.92亿元,占63.05%,其中返还性支出479.0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77.1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03.71亿元;(3)上解中央支出139.96亿元,占5.01%;(4)调出资金3.23亿元(按规定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占0.12%(详见附件一表6)。
——省本级支出888.11亿元的主要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4亿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厉行节约力度。(2)公共安全支出74.42亿元,增加22.37%。(3)包養教育支出136.17亿元,增长0.28%。增幅较低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省本级支出调整为对市县的转移支付。(4)科学技术支出50.47亿元,增长31.68%。(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89亿元,增长26.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9亿元,增长21.77%。(7)医疗卫生支出25.81亿元,增长15.44%。(8)节能环保支出8.91亿元,增长53.27%。增幅较高的原因主要是中央增加下达农村环保补助资金。(9)农林水事务支出19.91亿元,增长30.99%。(10)交通运输支出198.90亿元,增长106.25%。增幅较高的原因主要是2013年在地方政府债券中一次性新增安排交通运输支出80亿元。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总收支相抵,结余1.7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5.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31.87%;支出146.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8%(详见附件一表21-24)。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8.75亿元(除省级外共有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惠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清远等11个市编报国资预算),完成年度预算的104.74%;支出78.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9%。
201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8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8.66%,超收部分主要是部分企业分红收入提前入库,按往年做法,拟作为净结余转入2014年预算收入;加上上年净结余4.74亿元,收入总计21.60亿元。支出14.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39%(详见附件一表32-34)。
(五)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资金落实情况。
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资金1764.45亿元落实和配合实施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完成年度预算的111.95%;省级财政共拨付资金632.68亿元用于十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度预算的106.86%。主要体现在:一是提升就业社保水平,支出22.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5.21%,慢于时间进度的原因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等专项正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格审核、资金分配等工作,尚未下达资金;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支出145.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72%,慢于时间进度的原因是强师工程等专项正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尚未完全下达资金;三是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出142.3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6%,慢于时间进度的原因是农村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专项正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尚未下达资金;四是优化基层文体服务,支出12.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93%,慢于时间进度的原因是文化强省等专项正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尚未下达资金;五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出89.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45%;六是开展助困扶残,支出52.7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29%;七是加强住房保障,支出16.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1.56%,主要是中央加大对我省保障房建设的补助力度;八是改善异地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支出10.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44%,慢于时间进度的原因是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采取先培训后清算的方式,需待全年培训工作完成后才能清算下拨资金;九是推进稳价惠民,支出106.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6.64%,主要是中央加大对我省农资综合补贴和成品油价格改革的补助力度;十是加强环保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支出33.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47%,主要是省财政加大对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等林业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
(六)2013年预算管理及改革创新情况。
2013年,省财政预算工作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能力,成效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以推进基包養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年11类民生支出占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67.17%,比上年同期提高1.38个百分点。二是严格厉行节约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严控一般性支出,实行“三公”经费、财政供养人员、公用经费“三个零增长”,完善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措施。经初步汇总,2013年,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同比下降23%。三是实施“压减专项、扩大一般”。通过大力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和种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明确提出争取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的比重从2012年的包養35.7%提高到2017年的60%或以上,推动建立责权明晰、分配合理、管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四是清理财政专项资金。制定《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670项、759.58亿元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减少的专包養项资金全部按照“压专项、扩一般”的要求,统筹用于加大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清理后省级公共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项目数减少包養條件274项、下降43%,金额减少150.87亿元、下降25%。五是加大扶贫救灾投入力度。省级财政共安排20.42亿元,用于“5·18”特大暴雨、强台风“尤特”、“8·16”特大暴雨以及强台风“天兔”等救灾复产工作。六是支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实施。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2013-2017年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720亿元。其中2013年筹集1148.8亿元,包括:安排326.2亿元支持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3.3亿元支持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对新批准“短期包養县改区”的县,省5年内保留对县的转移支付待遇不变,对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新区,省5年内将其上划省“四税”收入增量部分专项用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90.9亿元支持产业和劳动力转移,进一步推进产业园扩能提质和推动劳动力转移上新台阶;安排38.4亿元支持引入重大项目、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加强技术创新、公共检测、信息化平台建设等。七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办法》,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节能循环经济项目和资源节约项目发展;支持生态工程建设,构建和强化林业生态屏障;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县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八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将2013年省级预算教育、科学技术、社保、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支出等7个科目的重点支出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预算报表增加省级支出资金用途表、重点投入情况表、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等表格(从25张增至34张),2013年省级选取经济欠发达地区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补贴等25个项目首次向社会公开预算信息。九是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选取了南澳县、仁化县、丰顺县、陆河县、怀集县和揭西县等6个县为第三批试点县;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县级政府提高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奖励地方改善县级财力均衡度、加强县级财政管理和提高管理绩效;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按照“保基本”和“强激励”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强化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欠发达地区加快自身发展的积极性。财政管理改革方面,进一步扩大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范围;选择17项、203.72亿元专项资金探索实施开展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继续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及省级财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公务卡结算等改革;扩大财政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改革试点范围;深入推进绩效评价改革,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及部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引入公众满意度调查;继续推进第三方评价财政支出使用绩效改革;搭建财政工作稽核体系;制定实施财政大数据战略工作规程。支持其他领域改革方面。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改革,完善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推进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工作,开展2013年度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工作;继续推进为民办事征询民意试点工作;进一步取消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行业企业税负。
(七)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在审议省级2013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包括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财政体制、加大基层社会事业和重点支出投入、建立全口径预决算制度、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等。针对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财经委所提的各项意见,省财政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梳理,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一是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一方面,调整完善《预算报告》及表格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草案的可读性和易读性。另一方面,省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科学合理安排资金,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二是通过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2013-2017年,省财政计划筹集6720亿元,加大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包養,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三是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实施。研究修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总结推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四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扎实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立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规范体系,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积极开展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工作,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争取2013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15%。具体结余结转金额将在2013年决算中反映,并按程序报告。
2.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2013年,省财政厅承办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426件(比上届增加229件),其中主办件71件(比上届增加45件)、协办件355件(比上届增加184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主办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共54件,占76%,所列问题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共12件,占17%,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共5件,占7%,均实现百分百沟通。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得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3年,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均财力水平低。2013年,珠三角九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额占全省市县级收入总额的84.71%,分别是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9.08倍和6.67倍。2012年,我省人均财政支出仅为6974元,比全国地方平均水平低980元(2013年全国数据尚未公布),比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低1764元,在全国的排位已从1998年的第5位下滑至第21位(如剔除深圳,则下滑至第28位)。二是民生支出任务重,收支平衡压力大。2012年末,我省常住人口总量超1亿人,其中外地来粤人员逾2500万人。要落实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任务重,财政收支压力加大。三是绩效管理不健全,资金效益不高。长期实行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机制,固化部分财力的情况更加突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资金分散、配套过多。四是预算执行刚性不够,资金监管有待加强。部分项目论证不充分,执行中存在调整、追加等情况。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人大监督构成的综合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现代财政制度尚不健全,财政调控作用有待提高。财政供给包揽过多,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促进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效能仍需进一步提高;地方税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省、市、县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不适应。
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2014年我省财政形势。
展望2014年,省级财政收支有望保持在稳定增长区间,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贸摩擦增多对出口产生不利影响;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消费需求疲软、节能减排压力加大、企业经营盈利能力减弱将明显影响相关主体税种收入增长;“营改增”扩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将进一步影响财政增收。预计2014年财政税收收入难以实现较高增幅,将基本与经济增长的速度相适应。支出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包養甜心網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决策部署,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收支矛盾突出。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2014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确保收支平衡,发挥财税改革在全面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服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实现。
编制2014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总体思路是: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政策性,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增强预算的约束性,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三是增强预算体系的完整性,建立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四是增强预算编报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财政定员定额的标准体系,加强支出的量化标准管理。五是增强预算的细化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六是增强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健全完善预算编制征询机制。七是增强预算报告的易读性,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编报工作。
编制2014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基本原则是:一是民生优先,确保运转。预算编制要坚持民生优先,增进百姓福祉;要确保运转,满足维持全省和省级政权运转需要。二是顾及全面,突出重点。收入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相适应,支出预算编制要与财力相适应,确保收支平衡;要突出重点,确保“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决策部署落实。三是扩大一般,压减专项。积极清理合并专项转移支付;按照“保基本”和“强激励”的思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四是规范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监督制衡机制,进一步落实从严把关措施,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程序,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五是厉行节约,控制债务。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规定停止楼堂馆所资金审批,对博览会、论坛等按年度预算25%压减;严格执行现行债务管理规定,严禁违规举借地方政府性债务。
(三)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代编预算。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编制201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关于积极稳妥、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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